高雄市私立中華幼兒園
108年度上學期 請假及收退費注意事項
(一)幼生請事、病假時請於早上9:00前打電話向園方請假,若搭車來校者,請於早上7:20來電告知,
娃娃車7:00出發。
(二)每月1日發回繳費通知,請於當月10日前至辦公室繳納。
(三)代辦費退費規定,比照高雄市政府公私立幼兒園收費標準辦理。
(四)收費標準:
※ 入園當月雜費、代辦費:幼生於學期中入園者,比照高雄市政府公私立幼兒園收費標準辦理收取。
※ 保險費:依幼兒團體保險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(五)退費標準:
※代辦費:幼生於學期中離園,比照高雄市政府公私立幼兒園收費標準辦理退費。
※保險費:依幼兒團體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※家長應於離園事實發生後1個月內提出書面申請退費。
(六)請假、強制停課及連續假日之退費標準:
★幼生連續請假5日以上,請以電話或書面辦理請假手續,以方便會計部辦理退費事宜。
★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(不含例假日)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應按連續請
假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及午餐費、交通費,點心費及午餐費每日退費82元。
★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(不含例假日)連續達五日以上者, 應按連
續請假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及午餐費、交通費,點心費及午餐費每日退費82元。
★農曆春節或國定假日連續放假5日以上者,應按放假日數比例(不含星期六、星期日及須辦理補
課之彈性放假日) 退還點心費及午餐費、交通費,點心費及午餐費每日退費82元。
★幼兒請假連續達5日以上,會計部如未於下個月收費扣費,請主動與會計部聯繫,盡快辦理扣費
手續。申請退費期間以一學期為主。
★其它政府規定之放假日:如三節假期、颱風、地震、天災等皆不扣費。
貼心小叮嚀:
須在家休養之傳染病:1.水痘 2.麻疹 3.腮腺炎 4.結膜炎 5.腸病毒 6.A、B流行性感冒
7.諾羅病毒、輪狀病毒(病毒性腸胃炎)
若您對於請假及退費標準仍有疑問或寶貴意見,隨時歡迎您來電與我們連絡,謝謝!
服務專線:07-6411268
108年08月01日